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截至目前,广西宁明县公、检、法三家已经实现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资源共享,提高了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早在2016年,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就已经配置了高速率扫描仪,该仪器扫描出来的案件电子卷宗可以直接移交给法院使用,比传统的打印版本节约了2天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年初开始,宁明县公安局也投入使用了高速扫描仪,从而实现了从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阶段均为电子卷宗阅卷的办案模式。
电子卷宗的产生,不仅对公、检、法的办案人员来说意义非凡,对于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来说同样意义重大。它方便了办案人员在各自办案阶段查阅案卷,避免来回奔跑拷贝卷宗材料造成时间浪费,消耗精力。它也方便了律师申请阅览卷宗的需求,律师阅卷无需预约、无需等待,当场申请,当场阅卷,极大提升了效率。对于档案人员来说,归档存储的电子卷宗,整理起来更加方便,查找起来更加迅速。
(作者单位:广西宁明县人民检察院)